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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耗材更正公告
【 字体: 】【打印此页】  发布时间:2026-05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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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:YXD2026023
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: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耗材

首次公告日期:2026522

二、更正信息

更正事项:竞争性磋商文件

更正原因: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澄清修改

更正内容:

原竞争性磋商文件“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”中“16.5 磋商评审的步骤”第(5)条原文内容为:

5)磋商及报价环节。对于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、符合性审查、低价审查的供应商由磋商小组现场告知供应商,不得进入磋商及报价环节。

现更正为:

5)磋商及报价环节。对于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、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由磋商小组现场告知供应商,不得进入磋商及报价环节。供应商确认最终报价后,磋商小组对最终报价按“16.5(4)低价审查程序”的要求进行审查(如有),如供应商不能通过低价审查的,将作为无效投标(响应)处理。

三、其他事项

本更正公告为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,与原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此公告文件有矛盾的地方,以此公告文件为准,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。本公告一经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。

四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
1.采购人信息

 称: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

 址: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51号

联系方式:0757-82630750
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
 称:广东友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
 址: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建筑产业中心3929

联系方式:0757-86700630、86700636

3.项目联系方式

项目联系人:李小姐、易小姐

 话:0757-86700630、86700636

   期:20265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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